关于成立执行案件和涉诉信访“两清积”工作领导小组
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各庭、室、科、队:
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四行动”“两清积”“一工程”的总体部署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执行案件和涉诉信访“两清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朱文绣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史小闽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陈 晶 党组成员、副院长
肖雄忠 党组成员、副院长
郑福广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吴永雄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池 伟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乐庆才 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
苏丹萍 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
成 员:陈建平 监察科科长
李承武 审管办主任
张五一 办公室主任
余育喜 刑庭庭长
李春雷 民一庭庭长
曾海鹰 生态庭庭长
洪敏书 少年与家事庭庭长
苏启谊 行政庭庭长
廖明辉 交通庭庭长
吴佳强 调解速裁庭庭长
李勤模 建设法庭庭长
陈 剑 行装科科长
范黎明 信息技术科科长
曾天星 法警队政委
范美平 执行局副局长
罗世辉 民二庭副庭长
廖小燕 立案庭副庭长
执行案件和涉诉信访“两清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执行案件清积办公室和涉诉信访清积办公室,日常工作分别依托在执行局和立案庭。
(一)执行案件清积办公室组成人员为:
主 任:肖雄忠(兼)
副主任:池伟
成 员:范美平、陈源肖、陈文明、吴开添、刘其江、方来能、林廷锴、陈晓颖
(二)涉诉信访清积办公室组成人员为:
主 任:苏丹萍(兼)
副主任:廖小燕
成 员:郭晓茹、张夏蓉、陈振汴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方案 下一篇:大田县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案件执行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