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大田县,别称“岩城”,福建省三明市辖县,位于福建省中部,戴云山脉西侧。东邻德化,西靠永安,南连永春、漳平,北与三明、沙县、尤溪毗连。全县土地面积2294平方公里,辖810乡,265个行政村和8个居委会,人口38余万。大田法院始建于19517月,现有内设机构9个、派出法庭1个(建设人民法庭。截至202210月,全院现有在编人员77人。其中员额法官32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干警74,占总人数的96.1%。        
    
     
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提出法院全局性工作。

(二)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各类刑事、民事等第一审案件。

(三)受理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审判上级法院依法指令和本院依法提起再审案件。

(四)审判由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七)对本县规范性文件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八)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九)领导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十)管理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十一)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二)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