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勤模:执行路上敢亮剑 法情相济解民忧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1-10-20 11:06:21 字体大小:[ ]

他很严肃,对干警要求严格、不容许出错,他又很随和,对待当事人耐心细致,让人如沐春风、身心舒畅;他很古板,对待执行工作一丝不苟,不许出现丝毫差错,他又很睿智,立足大局,锐意创新,解决了许多老大难问题。他就是李勤模,大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勤模。

2017年,大田法院面临全院执行积案存量大、执行质效低、执行效果不佳等困境,如何破局一直是困扰该院多年的难题,这时,任建设法庭的年轻庭长李勤模进入了院党组的视野,“这小伙子年轻有为、工作认真、果敢担当,我觉得他行……”党组会上,一位领导这样评价他。那年,李勤模临危受命接任执行局局长。

执行工作是一项很辛苦的工作,到了执行程序的案件,绝大部分是难啃的“硬骨头”。然而,无论多硬的“骨头案”到了李勤模的手上他都敢啃。

四方置业龙腾项目多年烂尾,购房者入住无望,工人工资长期被拖欠,民间高息借贷等现实问题一触即发,聚集上访、越级上访、多方投诉时有发生,项目建设资金无法及时回笼造成全县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等一系列待解决的问题摆在眼前,县委县政府、人民法院处于社会舆论和维护稳定的风口浪尖。李勤模身先士卒,主动带领团队对这起案件进行攻坚,一方面他迅速厘清烂尾项目内部的法律关系,安抚前来信访的购房者、劳务工人,协调相关抵押查封权利人,另一方面深入细致研判化解路径,以先易后难、分块处置、多包挂拍等方式灵活处置资产,有效推进高达2亿余元的债务化解,四方置业龙腾项目顺利通过验收,相关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得以支付,400余户业主搬进家园,化债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四方置业公司金融借款系列执行案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选为2020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例”。

“骨头案”办成了铁案,李勤模自然获赞无数。“我只能给自己打60分,我总觉得我还可以做得更好一点……”面对别人的赞誉他总是谦逊地回应,正是在这种追求完美的精神,让李勤模的团队成功执结了许多大要案和难啃的骨头案件。

多年来,他坚持问题导向,以执行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凝心聚力破解执行难,他带领团队探索建立分段集约、繁简分流执行管理模式,探索成立裁决、实施、查控、综合、外勤五个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小组,并在全市法院首创执行警务中队,专项负责执行警务保障,年来共开展集中攻坚活动200余场次;他在全市法院首创无担保司法网络拍卖按揭贷款制度,引入第三方合作机构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工作,提高网拍质效,并指派专人负责执行涉房产案件和小标的案件,进一步加快资产处置效率,年来执结涉房产案件225件,成交8.16亿元,标的物成交率达83.03%;他鼎力推行执行保险救助制度,加大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年来共向98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47.58万元,让无数困难当事人重获生的希望;他还着力保护企业发展,采取“临时启封抵押物”措施,帮助七家企业办理转贷3600余万元,有效避免信贷风险劣变扩散。他强化金融风险防范,面对2016年末大田县受整体经济下行影响不良贷款率高达10.4%的严峻形势,主动与县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系,预警指导各金融机构开展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发现排除各类信贷法律风险,规范金融行为,2020年后,全县金融不良贷款率下降至1.02%,重新回归正常水平。

2017年,李勤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8年被福建省委、省政府评为“福建省先进工作者”,2019年三明市委、市政府评为“2019年度金融保障突出贡献先进个人”,2020年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我只是一束微光,但党员就要有党员的样子,微光也要尽力发光,让法治之光照亮前行之路。”每次听到赞赏,李勤模总这么回答。他一步一个脚印,走过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留下一道道为民服务、锐意创新、勇挑重担的亮丽风景,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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