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间酒驾被查 男子数罪并罚获刑五个月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3-04-24 08:24:44 字体大小:[ ]
        因提供银行卡给他人用于信息网络犯罪被查获,被取保候审后遵纪守法,然而却不思悔改,再次以身试法,醉酒驾驶被当场查获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判处马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千元 

2021年3月29日,马某明知戎(另案处理)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信息网络犯罪,赚取出借银行卡费用,主动办理手机卡、银行卡U盾一套,以及身份证照片提供给使用。经统计,涉案期间流入上述银行账户资金累计1063264.72元已查证6名被害人因被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转入马某名下银行账户292897.06元。5月7日,马某其住所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取保候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马某于2022年7月1日19时许酒后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访仙镇德贤西路由南往北行驶至“万家红”超市门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0.82mg/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大田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马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马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新罪,应当数罪并罚。鉴于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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