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一丹暂予监外执行一案
罪犯李一丹因拐卖儿童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现罪犯李一丹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经立案,现依法向社会公示,欢迎监督。联系电话:0598-7335891。
大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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