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6月28日,大田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诉讼案件时,发出《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实施后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监护人接受法院三次以上的家庭教育指导,依法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切实担负起未成年人的教育监管职责,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等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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