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文物 守住“乡与愁”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3-10-09 16:48:30 字体大小:[ ]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9月25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与县检察院、县文旅局联合开展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查活动。 

工作人员先后深入桃源镇荥阳祠、安良堡,上京镇林埔祠等地,实地查看文物保护现状、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并就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与难点,积极与辖区镇政府等部门进行会商沟通,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解决措施。在开展文物保护巡查工作的同时,工作人员还积极向周边群众宣传文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开展文物保护法律风险提示,提升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 

近年来,大田法院重视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先后与县文旅局联合签订《关于构建大田县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体系的战略合作协议》,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送法进乡村等活动,切实把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作为两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种的重要印证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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