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开展“八不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9月8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八不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走上街头、搭起桌子、拉起横幅,向过往群众、沿街商铺发出“践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和“文明餐桌”倡议书,细心讲解“八不”行为规范的内涵,倡导广大群众共同践行“八不”行为规范,并现场对一些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引导群众争做文明公民,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活动共发出宣传资料350份,进一步号召广大群众深刻领会“八不”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和深刻内涵,自觉抵制不文明现象,让“八不”行为规范成为日常养成,不断提升文明素质,共同树立良好形象,弘扬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