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三对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6-05-09 10:58:49 字体大小:[ ]
    近年来,大田法院与县劳动局加强协作,在处理劳资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做到“三对接”:一是以纠纷化解为重点开展诉前对接。为及时缓和劳资双方的矛盾冲突,减少不稳定因素,与县劳动仲裁办建立裁审联动化解机制,指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与仲裁员共同调解,由法院主动提前介入,通过分化诉求、现场说法、排解疏导等方式,发挥各自优势,互动配合,促成纠纷双方在诉前达成和解。2011年至2015年,县劳动仲裁办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申请797件,县法院派员参与的案件达106;二是以公正裁判为核心开展审中对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加强与仲裁办的沟通,了解此类案件的情况,协商制定“一揽子”调解方案,将处于仲裁和审判程序中的案件一并解决。2011年以来,共受理涉劳纠纷663件,结案600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349件,调解撤诉率达58.17%;三是以统一尺度为目标开展判后对接。与仲裁办定期召开研讨会,对案件仲裁及审理中遇到的有关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疑难问题进行研讨,统一案件处理思路,促进裁审对接工作的进一步完善。仅2015年与县仲裁办举办研讨会11场次,对规范涉劳纠纷处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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