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四有”落实立案登记制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5-05-11 11:16:36 字体大小:[ ]
    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为了迎接立案登记制度的全面实施,大田县人民法院早研究、早部署、早行动,多措确保立案登记制顺利实施。
    有组织:成立立案登记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场指导立案登记制改革具体工作,密切关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切实加强领导。
    有保障:充实立案登记人员,增加相应办公设备,印制《补正通知书》、《诉状材料收件单》等立案登记材料,切实做好硬及软件保障。
    有程序: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出具《收件告知书》、《诉状材料接收清单》;对符合形式要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好释明工作。
    有监督: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规定》公开立案登记程序、标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制度实施情况,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日,该院共接待立案群众85人次,当场登记立案37件,收件待审查3件,其中通知补正起诉材料2件,不能当场判定是否符合条件1件,实现了由立案审查制到立案登记制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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