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三明市部分机关工作人员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庸懒散”
问题进行效能问责的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在明单位:
2013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效能办着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全面开展“马上就办”活动,转变职能、认真履职、严格督查,严厉查处一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庸懒散”问题,并给予相应的效能问责,全市共问责160人,其中效能告诫86人,为我市转变作风、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现将部分效能问责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案例二】2013年10月,市效能办对匿名群众通过省长信箱反映三明小鱼亲子乐园的QQ群里有三明的公务员在上班期间聊QQ的问题进行调查,经协同有关部门对该QQ群进行监控后查实,QQID王大猫(QQ37519593)系三明市梅列区方志委的工作人员王培敏,确有存在上班期间聊QQ现象,根据有关规定,梅列区效能办给予王培敏效能告诫处理。
【案例三】
【案例四】
【案例五】2013年2月至3月,大田县对群众反映的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滥用权力,破坏县旅游产业发展的问题展开调查。发现该单位在履行交通运输秩序管理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等职责中,存在违规单人执法、执法检查行为未按规定登记存档、对旅游车辆正常营运应具备的标准条件告知不清等问题。为此,大田县纪委监察局、效能办约谈县交通运输管理局领导班子,要求该局敦促下属执法单位切实转变职能,整改到位,履行好扶持该县旅游产业发展的职责义务;责成该局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教育。
【案例六】
【案例七】
同时,各级机关对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工作人员上班迟到、早退、不务正业、上网或在手机上玩游戏、炒股、上网购物等问题,给予严厉的效能问责。
为了认真贯彻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效能建设,保证政令畅通,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内容,加大机关效能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各级各部门在提升效能、转变职能、优化环境等方面的成效,努力形成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大力推行“马上就办”,把“马上就办”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叫响“马上就办”,督促各级机关对行政审批、管理和服务事项进行全面再梳理,进一步明确“马上就办”事项,真正落实“马上就办”,提升机关效能建设的水平。
二要加强效能督查和投诉办理。按照“四转一强”要求,切实转变职能,把精力集中到效能监察的主业上来,处理好效能监察与效能建设的关系,突出组织协调职能,做到牵头不包办、督办不替代、协调不越位,发挥好监督再监督的职能作用,把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从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上来。改进效能督查方式,加强自主督查和牵头督查,从注重面上督查转到注重深入督查上来,从注重定期性督查转到注重常态化督查上来,从注重查事转到既查事又注重查人上来。改进效能投诉办理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建立完善投诉事项自办、转办、督办等制度,对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实行直查快办。
三要严厉查处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2013年,在对效能问责的工作中,大田县、宁化县、建宁县、沙县、三元区、梅列区等地对效能问责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效果良好。新的一年各级各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大效能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庸懒散”等违反《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的问题,对需要问责的,要正确采取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的方式予以问责,并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从今年开始,效能问责要严格执行《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关工作人员被效能问责的,取消当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内被效能告诫一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被效能告诫二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称职等次。机关工作人员受到效能问责的情况,应当作为当年度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内容。被上级机关效能问责的,应当作为所在机关年度绩效考评的依据。机关被效能问责的,年度绩效考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若不按条例规定执行的,将严格追究有关部门责任。
中共三明市纪委
三明市监察局
三明市效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