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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人民法院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实施意见
发表单位:大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5-13 07:52:29 字体大小:[ ]

大田县人民法院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实施意见

 

根据福建省委、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三级联创活动是加强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要求,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法院机关思想、作风和队伍建设的要求。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必须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审判机关的职能职责,发挥“三个作用”,建设“三个一流”,实现“三个走前头”。即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实现机关党的工作走前头、机关共产党员走前头、机关工作走前头,为促进我省“十一五”规划的落实、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构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思想政治保证。具体目标要求是:

(一)党组领导班子好。党组领导班子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能够自觉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素质,提高能力,奋发有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增强整体合力;加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班子成员积极主动参加机关党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坚持“两个务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组成员带头上党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健全并得到落实;党组班子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政勤政、团结协调,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党员干部队伍好。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理论联系实际,形成“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氛围;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精神状态良好,党员意识、执政意识、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履行能力不断提高,工作努力,敬业尽责,成效明显,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三)基层组织建设好。按照有利于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原则,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制度,基层组织体系有效运转;机关党组织强化功能,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组织生活,完善工作制度,创新活动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加强理论武装的能力、保证任务落实的能力、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和谐建设的能力不断增强;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团支部要做到“建设好的班子、培养好的队伍、建立好的机制、形成好的作风、创造好的业绩”。

(四)机关作风形象好。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持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意识、公仆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进一步提高,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基层满意,群众受益,党群干部关系密切;扎实推进法院工作机制改革,实行院务公开,创新服务方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廉洁高效;服务窗口、庭审秩序、机关公务纪律等“第一道门槛”、“第一形象”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机关效能不断增强,充分展示公正、高效、权威的良好形象,巩固发展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局面。

(五)单位履职业绩好。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主动融入,有效履职,业绩优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当地党委和上级法院赋予的各项任务;规范司法,公正高效,办案和工作质量明显提高;坚持审判、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一起抓,机关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平安机关建设扎实推进,统战工作、工青妇工作协调发展,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调动,促进构件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工作机制运行好。党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重视并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健全完善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组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委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内部抓党建的资源有效结合,形成合力,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的各项规定有效落实。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规定,配齐配强机关专职党务干部,把责任心强、素质好的干部放在党务工作岗位上,关心爱护党务干部,党务干部各种待遇落实,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党建经费列入行政预算,并得到切实保障,工作条件不断改善。机关党组织“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的责任机制健全。

二、组织实施和考核评比方法

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必须在“创”上下功夫,在“联”上抓落实。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严格考核,科学评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各党支部、庭科室队、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求真务实和改革创新的精神,主动谋划,积极作为,以宽阔的视野、开放的理念不断实践、完善、创新“三级联创”活动。

(一)分级实施,条块结合。各党组成员要明确抓党建的责任,正确把握领导和指导的关系,认真履行指导、带动职能,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党组班子成员要带头做好指导工作,帮助各庭科室队、各党支部提高创建水平。为加强领导,院里决定成立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领导小组,由胡玉锋院长任组长,并成立办公室。

要围绕“三级联创”活动的原则和目标要求,按照县委和县直机关党工委的部署要求,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创新生活方式,建立激励机制,积极争创本级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党总支部要认真抓好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今年尤其要切实做好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把一批党员认可、年富力强、适合抓好党建工作的人员充实到党支部中去,为三级联创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参与“三级联创”活动,紧密结合审判业务工作与各庭科室队的创建亮点,开展各具特色的争先创优活动。

(二)拓宽途径,上下联动。要把党的建设工作带动融入到审判业务工作的指导之中,部署工作、检查工作、年终业务考评、考核干部等要有党建工作内容。各庭科室队要把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情况和实效,纳入院长抓队伍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要积极主动接受上级法院指导,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带动、交流等活动。每年向上级法院书面报告一次创建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典型经验,做到上级带下级、下级促上级。党总支和各党支部要履行职责,采取措施,拓宽途径,改进方法,促进全省法院三级机关党的工作的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带动联动各具。充分利用省院和中院局域网“机关党委部门主页”适时报送我院机关创建活动、先进典型等党建信息,积极参与全市法院机关党建工作研讨交流、观摩考察等活动。

(三)推荐表彰,动态管理。要认真总结本院争创先进单位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向县委、党工委推荐表彰。认真组织评比推荐,重点做好推荐表彰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全省党务工作者”的工作。力争有一批先进典型受到省院的表彰。

 

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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