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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机关支部诉讼服务中心党小组的通知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14-06-30 11:12:02 字体大小:[ ]

大法党总支[2013]第8

 

关于同意成立机关支部诉讼服务中心党小组的通知

 

本院各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及落实省、市法院关于“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和便于党员组织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同意成立机关支部诉讼服务中心党小组,成员为:吴永雄、苏丹萍、郭中圣、吴佳强、陈清明、刘玉小、范黎明、郑天民,组长苏丹萍,记录人刘玉小。

特此通知 

院党总支

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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