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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高的站位  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发表单位:大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5-13 07:52:29 字体大小:[ ]

近年来,省法院高度重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马新岚院长明确指示要“坚持人民性、突出服务性、发挥能动性”。大田县人民法院于20104月成立诉讼服务中心,201012月经省法院验收,成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首批合格单位”。在此基础上,我们要以更高的站位,不断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上新水平。

一是打造窗口服务新亮点。要发挥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司法求助、查询咨询等“十大”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进一步提高立案收费、材料收转等工作效率,加强繁简分流工作,创新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举措,尝试将委托鉴定、文书宣判、送达保全等事项整合前移。加强信访接待、诉前调解,把释法说理贯穿于对群众服务的全过程。完善农民工诉讼“绿色通道”和休息区、自助服务区等人性化便民服务设施。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对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涉诉信访人、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帮扶。

二是开辟创新社会管理新平台。切实加强调解衔接工作,从诉讼源头上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强化诉前调解中心作用,同时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对接配合,做好司法确认和业务指导工作。切实做好无讼村居(社区)创建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和纠纷排查力度,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阶段。切实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五项制度”和省法院“十项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推行涉诉信访首问制,建立法官办案与信访责任相挂钩的业绩考核制度,深化涉诉信访长效机制。

三是彰显司法公信新形象。进一步加强软件和硬件建设,提高电子公告显示屏的使用率,引导当事人加大使用触摸查询电脑,提供免费复印机等等。进一步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行当事人权利义务、审判流程、诉讼风险、举证责任等“四项告知”,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案公开、文明接待、岗位责任等五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和司法形象建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地视察指导,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接待公众来访参观,积极开展“全国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彰显司法公信形象的“第一品牌”。

四是建成培养人才新基地。要把新进干部、初任法官和优秀年轻干部选派到立案信访岗位接受锻炼,在服务群众中增进群众感情,在保障民生中维护群众利益,通过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和老法官传帮带等,提高干警把握大局和社情民意的能力,提高辨析法理、调解案件、息诉息访的能力,努力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培养人锻炼人塑造人的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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