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田:生态巡回审判进村部 审理留守老人失火案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0-09-15 10:17:44 字体大小:[ ]
826日上午,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屏山乡和坑村村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留守老人”失火案,当地部分村民旁听了庭审。

被告人陈某是和坑村村村民,今年已80多岁,患有“精神分裂症”,被评定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因儿子在城关务工,一人留守农村。2019年124日,陈某到和坑村某山场其太爷爷的墓地扫墓,在焚烧清除下来的墓地杂草杂木时,因风大草干,烧杂木的火焰被吹到旁边的杂草并引燃,进而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该山场过火有林地面积323.8亩,造成经济损失202721元。

鉴于被告人陈某年纪大,行动不便,加之该案具有较强的典型教育意义,且当地留守老人、孩童较多,法治观念不强,防火意识淡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时有发生,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搬进”和坑村村部,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得到村民欢迎。

庭审现场,巡回法庭通过以案释法,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直观的法治课。庭审结束后,法官还结合庭审案例走街入巷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和法律观念,杜绝一切野外用火,保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和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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