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快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发表单位:  发布时间:2022-03-17 17:42:00 字体大小:[ ]

大田法院快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316日,大田法院建设法庭法官仅用2小时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均对法院的精心调解表示满意。

2021711,被告大田县太华镇西埔村委会(简称村委会)顾请原告连某挖机打路基,刚作业不久,被告郑某兴冲冲要求原告连某停止挖机,并且要求连某将其土填回,原告认为这是被告村委会指示来挖机,没有村委会的指示不将其土填回,于是被告郑某将原告的挖机轮胎气给放了,双方为此产生纠纷,被告郑某的行为导致原告车辆停放长达3天。在协调无果后,202233日,连某诉至大田法建设法庭,要求郑某和村委会共同赔偿其挖机3天无法正常使用的损失费用3600还要求郑某赔礼道歉

  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看到案件后驱车到村委会,在村书记的带领下,去实地现场理解了一下,并组织召集原被告双方村委会调解。双方各持己见,针锋相对,都表示将官司进行到底。基于此,法官在摸清双方的底细后,考虑到该案标的较小,双方又是邻里相亲,小之以情,还通过大量的事实及案例来说服当事人,最终连某郑某、村委会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村委会连某补偿损失1200郑某连某补偿损失100。村委会和郑某均当场已履行。至此,双方矛盾得到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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